期货交易合作协议(期货撮合成交规则)
期货交易合作协议是期货市场参与者之间确立交易规则、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文件,旨在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公正,维护市场秩序。期货撮合成交规则作为期货交易合作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,规定了期货交易撮合成交的具体流程、条件和限制,确保交易的公开、透明和高效。
一、期货撮合成交
- 撮合成交的定义:是指期货交易所通过撮合系统,将买卖双方提交的委托按照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,自动配对成交的过程。
- 撮合成交的要素:包括买卖双方、合约品种、价格、数量、成交时间和撮合成交委托单号。
- 撮合成交的原则: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遵循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。
二、委托类型及排队规则
期货交易中,委托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两种类型:
- 限价委托:是指投资者指定价格和数量的委托单,只有当市场价格达到或优于指定价格时才会成交。
- 市价委托:是指投资者只指定数量的委托单,不指定价格,优先与相反方向的限价委托成交。
委托排队规则按照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,即:
- 价格优先:同一合约品种的限价委托,以价格较高(卖出委托)或价格较低(买入委托)者优先。
- 时间优先:同一价格的限价委托,以提交系统时间早者优先。
三、撮合成交的流程
期货撮合成交的流程如下:
- 委托提交:投资者向期货交易所提交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。
- 撮合队列:交易所将委托单按照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排队。
- 报价撮合:当满足成交条件时(即相反方向的限价委托价格重叠),系统将自动撮合成交。
- 成交确认:交易所向成交双方发送成交确认,并记录成交信息。
四、异常交易处理
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,期货市场对异常交易有以下处理机制:
- 撤单:投资者可以在委托单成交前撤销委托。
- 修改委托:投资者可以在委托单未成交前修改委托单的价格或数量。
- 异常交易处理:如果出现明显异常的交易,交易所会对交易进行调查和处理,包括取消交易、追究责任等。
期货交易合作协议和期货撮合成交规则是期货市场规范交易、保障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石。通过对委托类型、排队规则、撮合成交流程和异常交易处理的详细规定,确保期货交易的公开、透明和高效,维护市场秩序,保障投资者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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